血色玫瑰案

    米国。


    一个繁荣的小镇,被两具尸体打破这难得的宁静。


    他们被赤裸裸的扔在了垃圾站,一个在北区,一个在南城。


    两个地方相距甚远,可人们都下意识的相信这是同一人所为。


    因为他们都被割去了脸皮,手法完全一致,没有丝毫拖泥带水。


    并且都同时毁坏了生殖器官,男人被挖去命根子,女人被插入一根铁棒。


    现场还有一幅用死者血液画出来的玫瑰。


    过了几天,又有两具尸体以同样的处理方式被人发现。


    以至于电视台的主播小姐不得不提醒市民,为了您的人身安全着想,请尽量不要在夜晚选择外出。


    令警方感到束手无策的是,这4名被害者互相之间并不认识,也没有共同特征,如果非要找出相同点的话,那就是死者一定是一男一女。


    这种无差别的杀人方法使得整个小镇繁华的夜生活陷入了死寂。


    早上7点半,老巡警比尔·埃丝特正望着桌上的10多张照片沉思。


    死者被割去脸部和第一性别象征的生殖器官,从平坦的胸脯和突出的喉结判断这是一名男性。


    就在半夜3点的时候,东城区又发现了一副血色玫瑰,不同的是死者这次衣装整齐,没有被割去脸皮。


    比尔叹了一口气,随着时间的推移,已经陆续出现了不少跟风模仿作案的人,这无疑增加了破案的难度。


    一连几起杀人现场都没有找到一个目击证人,唯一的线索就是尸体身上找到的火柴棒、硬币和长钉。


    作为这次案件的主要负责警官之一,来自各界的压力越来越大,人们迫切的想要知道破案的进度。


    “妈的,一群脑残,就知道瞎添乱,就算有进度,我还能说出来让凶手做好准备不成?”他发牢骚着说道。


    桌上的电话响起。


    “比尔警官,您现在要是不忙的话,麻烦到101室过来一趟,有一位小姐前来报案。”


    “好的,我这就过去,她遇到什么麻烦了?”


    “她说自己杀了人。”


    “嗯?”


    101室。


    “您说什么女士?您的意思是您在昨晚杀害了一位名叫乔·格斯的青年,因为他试图侵犯您,所以情急之下,在枪杀他后跑回了家,第二天发现他不见了?哦老天爷,请问您是在梦游吗?”比尔说道。


    “是的警官,我杀了人,请相信我!”报案人激动的说道。


    比尔一脸狐疑的看着她,心想这怕不是阿卡姆精神病院偷跑出来的患者吧。


    从业刑警这么多年,他还是第一次看见有人跑警察局来让别人相信她杀了人。


    “女士,您先别激动,那好,就按您说的,您杀了人回到了家,那尸体应该在就大街上吧?可我们一直等到现在也没有接到任何有关枪杀的报案,难道说您还有个未知的神秘同伙替您收了尸?”


    “这个……我不知道……我当时很害怕,把枪扔下就跑了。”


    “这么说,尸体和枪都还在现场咯。”


    “是的,我想是这样的没错。”


    “哦那好吧,我想您应该挂一个失窃物品的报告,等我们找到那把枪,再来确定您是否用它杀过人好吗女士?然后您就回家,耐心的等待我们的消息。”


    这时候,有人敲门。


    “打扰一下比尔先生,我们在被害人的口袋里发现了一只长钉,它看上去比以往发现的要大很多,一会儿你有兴趣可以去技术科看一下,或许它代表着不同的含义。”


    “尼克警官,麻烦你替这位女士做一下物品失窃的报告,我要去贝克街拜访一下我们的老朋友。”比尔说道。


    “好吧,虽然这不免要被他嘲笑一番,可事到如今也别无办法了。”尼克耸了耸肩说道。


    贝克街221号。


    “早上好,夏洛克先生。”


    “早上好,比尔警官,你是为了血色玫瑰来的吗?”夏洛克说道。


    “您还是一如既往的敏锐,我可以进去坐坐吗?”比尔问道。


    “当然可以,请进。”


    “需要喝点什么吗?白兰地?还是一杯纯正的拿铁?”


    “谢谢,不用麻烦了,夏洛克先生,我这次突然拜访,是想听听您对血色玫瑰案的看法。”比尔说道。


    “关于这次案件,死者全部被割去脸皮,按道理来说是为了增加对被害人身份判断的难度,可这些尸体并没有被藏起来,而是随意的扔在大街上,第二天就被人发现。”


    “是的先生。”


    “这就很奇怪了,首先法医完全可以毫不费力的情况下推断出死亡时间,而且米国每年失踪的流浪汉不计其数,罪犯何必又多此一举?”


    “罪犯也肯定不是为了伪装成死者中的任何一人,不然他们应该变成尸块被冲进米国的任意一条下水道,而不是赤裸裸的仍大街上让媒体排查被害者身份。”


    “倘若仅仅只看被毁坏或者去掉象征人类生殖器官这一点而言,我会认为凶手是男性,并且是一位性功能障碍患者,甚至是gay也说不准。”


    “不过加上被毁掉的面部以及死者身上所发现的遗物,或许这看上去更像是一种仪式,又或者是他的杀人特点?”


    “有没有可能这是一种障眼法呢?”比尔问道。


    夏洛克摇了摇头,说道:“为什么要用障眼法?从凶手的角度出发,我都直接把尸体扔在大街上让你发现了,我还有什么好障眼的?”


    “爱的需要既包括给予别人的爱,也包括接受别人的爱,凶手每次的杀人目标都是一男一女,说明他的爱是不被世人所认同的。”


    “捣坏生殖器官无疑代表着愤怒,暗示凶手性功能障碍。”


    “至于为什么杀人?或许是因为性的本质之一代表着繁衍后代,是创造生命,凶手没有这个功能,所以采取杀戮,也就是减少生命。”


    这时,比尔兜里的电话响起。


    “警官,麻烦你现在赶紧回警局一趟,有一件很麻烦的案子。”电话那头的尼克说道。


    “好的我明白了,马上就回来。”


    “不好意思,夏洛克先生,我要告辞回去了,警局还有一些事需要我去处理,如果您对这件案子感兴趣的话,我们警局愿意出3万元美金请您帮忙。”比尔说道。


    “我想即使我对这件案子没什么兴趣,也会对你开出的报酬感到兴趣。”夏洛克开玩笑着说道。


    回到警局。


    办公室内的气氛有些沉重。


    沉默半晌以后,老刑警比尔率先开口:“温妮莎女士,既然您已经辨认过尸体身份了,那么我再问您一些问题,之前您报案说,自己枪杀了一位青年,现在还要坚持这种说法吗?”


    “是的,警官。”说完又轻轻抽泣起来,旁边的闺蜜搂住她的肩膀,以示安慰。


    “也就是说,在昨天晚上,您和您的未婚夫,也就是死者林恩先生约好在餐厅见面,可一直等到晚上7点50分他也没有出现,也没有接您的电话,就在您准备回家的时候,一位自称乔的青年开着车说可以送您一程,大概8点半作右,他在车上试图侵犯您,您当时非常害怕,打算用包里的防狼喷雾进行自卫,没想到拿出的是一把手枪并打死了他,结果第二天发现尸体不见了前来报案,是这样的吗?”


    “是的,完全正确警官。”


    “好吧,现在请您回忆一下,那把手枪是什么样?”


    “我不知道,当时太黑了没看清,我甚至都不知道它是怎么放进我包里的,开了枪以后,声音很大,我吓了一跳,就把它给扔了。”温妮莎说道。


    “关于您的未婚夫林恩先生,他最近和其他人发生过什么矛盾吗?”


    “不,没有,他是一个脾气很好的人,几乎不会和别人发生矛盾。”


    问完这些话,比尔再一次的陷入了沉思。


    其一,根据调查,林恩没有留下什么遗产,温妮莎也没有任何情人。


    其二,死者身上有一处枪伤和两处钝器伤害,但却是因为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其三,警局里面并没有找到乔的备案,况且哪有强奸犯主动告诉被害人名字的?除非他从一开始就没有准备留活口。


    其四,那把枪如果真的存在,现在应该在哪儿?


    比尔认真打量了温妮莎一眼。


    俗话说三个女人一台戏,这里已经出现两个女人了。


    在血色玫瑰案这个节骨眼上出现这么一起奇葩案子,眼前的女人或许是名伪装高手?目的是混淆视听?


    可是真的有这个必要吗?血色玫瑰案本就没有一点头绪,这么做无疑是画蛇添足。


    如果她买凶杀人,那完全可以置身事外,装作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引得众人同情。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她相信自己杀了人,这种相信主要有两个来源,一个是心理暗示,一个是外界的环境压力。


    这样一来,就存在幕后凶手操纵着这一切,死者林肯在约定见面时间之前受到凶手袭击却又不致命,所以没办法接听未婚妻温妮莎的电话。


    外部因素给了温妮莎内部压力的心理暗示,当强奸犯乔试图侵犯她时,在这个时候包里出现了一支手枪,压抑已久的情绪得以爆发,宣泄完之后大脑又陷入了短暂的空白,而再过一会,林肯也因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可凶手这么做的目地是什么?如果是为了嫁祸,那就应该在温妮莎一个人独处,没有办法提供不在场证明的时候。


    其次,以警局技术科的水平,完全可以检验出射进林肯身体的那颗子弹是不是温妮莎包里的那把枪打出来的。


    最后,那把枪不应该消失,因为上面一定会有温妮莎的指纹,凶手只需要把乔的尸体弄走就可以了,现场被打扫的干干净净,大雨洗刷了这一切


    该死,如果是夏洛特先生,他会怎么想,代入到凶手角色当中?


    等等,代入到凶手角色?


    比尔似乎受到了启发。


    假设乔和凶手都真实存在,“我”是一名凶手,“我”已经杀掉了4个人,整个小镇因为“我”不敢夜出。


    “我”躲在阴暗的角落准备狩猎,此时路边等待的小姐温妮莎吸引了我的注意。


    乔过来和温妮莎搭讪,他是一个机会主义者,夜路,无人,这正是强奸的好机会。


    “我”饶有兴趣的看着这一切,准备在他们气氛达到高潮的时候出手一次性解决掉他们两个,为明天的头条新闻做出一份贡献。


    然而出乎意料的是温妮莎小姐用手提包里面的枪支解决掉了乔,不过这样也好,她会在杀人的愧疚和未婚夫的死亡阴影中挣扎的活下去,成为新的变态。


    马斯洛《动机与人格》里面曾经提到过:“当一种需要长期得到满足后,这种需要的价值就可能被低估。”


    血色玫瑰案的凶手已经完成了4次作案,现场没有留下任何可追查的线索,稳健的剥皮的手法无一不在表示这是一个心思缜密,谨慎的人。


    他天衣无缝的作案手法让内心不再得到满足,但是依然保留了在现场遗留一副血色玫瑰的习惯。


    这也就能解释为什么凶手要刻意抹去枪支和尸体的存在,因为法律的制裁对温妮莎更像是一种救赎。


    “比尔警官,局长叫您过去一趟。”秘书过来敲门说道。


    “知道了,马上过去。”


    局长办公室。


    “坐吧。”布莱克指了指眼前的空位继续说道:“听说你在处理另一件案子?嗯…应该怎么说呢,咱就是说,有没有一种可能,那起案子和血色玫瑰案没有关系?妈的,比尔,我直说吧,网上的舆论快把我逼疯了,那疯子一天不被抓住我就要一天遭受网暴。”


    “可咱们不是都挺过来了吗。”比尔笑了笑说道。


    “这次遇到的案子很不一样,老伙计,说实话,你对这个案子有几成把握?”


    “放心吧,我已经让夏洛克先生帮忙一起查案了。”比尔安慰道。


    “那个家伙呀,有他帮忙那就稳了,对了,你许给他多少报酬?”局长问道。


    “不多,也就才3万美元而已。”


    嘶~


    听到这个数字,局长瞬间感觉治好了自己多年的低血压!


    过了不久,接到群众报案,有人在湖边钓鱼的时候发现了一具尸体,死者被割去脸皮和生殖器官,比尔接到电话以后立即前往现场。


    这是血色玫瑰案的第五具尸体,死者面部在水中已经被泡的泛白,割去的脸皮失去了血色,呈现不规则的浮肿,看了让人感到一阵恶心,喉咙处有突起部分。


    比尔戴上手套,掐住死者下颚,“咔”的一声,下巴脱臼,掉了下来,随之流出来的还有水草和淤泥,忍着恶心,他把手指伸进喉咙,摸索出一颗大头钉。


    很明显,凶手从一开始就打算把尸体扔进湖里。


    如果不是这样的话,那大头钉就应该放在一个显眼的位置,或者是死者的口袋里。


    而之所以卡在喉咙里,就是为了避免大头钉被河水冲走。


    虽然尸体是在河里被发现的,但是死因肯定不是因为淹死。


    因为死者嘴里的水草并没有往下咽。


    比尔四处搜查,打算看看还有没有什么线索。


    可惜一连几天下雨,四周经过雨水的冲刷,脚印已经无法取证。


    摸索了一圈,一无所获,甚至这里是不是第一案发现场都没有办法知道。


    警方一无所获,只能暂时回去再做打算。


    与此同时的另一边,警察尼克正带着温妮莎从几百张照片中指认那晚的强奸犯。


    这些都是有犯罪前科的人。


    每5张照片为一组,大概有8秒钟的观察时间,然后就要更换到下一组。


    在这8秒内,温妮莎显然没有过多的思考时间,仅仅靠着第一印象分辨。


    “这张。”


    “还要这一张。”


    “这一张也好像是,我记不太清楚了。”


    尼克挑选出了其中的3张照片,说道:“好的,女士,感谢您的配合,我们会尽快查出真相,还给您,以及您的死去的未婚夫一个清白。”


    “谢谢,警官,既然这样,那么我就先回去了,有什么需要请您再通知我。”温妮莎说道。


    漆黑的夜晚,冷酷的铁。


    比尔面前的桌上,放着5份尸检报告。


    第1名死者名叫哈维·詹理斯,性别男,年龄42岁,是本地有名的富商,被发现在垃圾桶的旁边。


    死因:头部被钝器撞击,在头颅里面发现玻璃碎片,经技术部门检验为酒瓶。


    死者左臂上被钉了5颗钉子,在14年前曾因为强奸罪被起诉,后来证据不足,无罪释放。


    第二名死者名叫黛芙妮·伯纳尔,性别女,年龄36岁,右臂上被钉了2颗钉子,性工作者,根据皮条客的说法,他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表示,愿意出双倍的价钱,指名道姓的要求黛芙妮小姐到一辆车上谈谈人生。


    皮条客以为是老熟人,就没有多想,经法医鉴定,死者被一刀割喉,后来调查指认发现,那辆车是偷来的。


    第三名死者,林肯•本杰明,性别男,年龄26岁,是一家公司的普通职员,被发现的时候兜里放着4根火柴,死因,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第四名死者,莎洛姆·戴维,年龄36岁,是一家公司的经理,被发现时胸口放着两枚硬币,经法医鉴定,死者生前曾遭受过非人般的虐待,因失血过多而死亡。


    第五名死者,罗伊·哈代,经技术部门修复面貌,疑是被温妮莎小姐枪杀的强奸犯乔•格斯,年龄32岁,是一家俱乐部的服务生,死因是枪杀,喉咙出卡着一颗大头针。


    他把一切资料都发给了夏洛克先生,终于在几天之后等来了电话。


    “喂,比尔警官,最近还好吗?”电话那头的夏洛克问道。


    “先生,您打电话给我是因为有了新的发现吗?”比尔说道。


    “我只是想问一下,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准备好3万美金,毕竟这可不是一笔小的数字。”夏洛克开玩笑着说道。


    “这么说您已经知道谁是凶手了?哦上帝,愿耶和华保佑您,让那该死的家伙下地狱去吧!”比尔激动的说道。


    漆黑的夜晚,冷酷的铁。


    人们大多沉沉睡去,黑暗中的一切跃跃欲试,卖淫、抢劫、凶杀还有其他的一些


    都在活动着,放纵、遗忘,灯光下扭动的人们,他们究竟是开心呢,还是不开心呢。


    此时西区某个地方,一个男人正在搬运尸体。


    或许是因为童年的时候家中女孩太多,他曾幻想自己也是其中的一员,穿着鲜艳的裙子跳舞。


    上了中学,班上有一些同性恋,可是他厌恶与他们男往,因为在他的意识里,自己本来就是一个“女孩”,女孩和男孩在一起从精神上来说不算同性恋了。


    无独有偶,有一天晚上,他在网上遇到了一个和他一样的女孩。


    那个女孩以为自己是个男人,也不喜欢搞同性恋,因为她的内心从本质上来说是一个“男人”,内心的“男人”和女生搞在一起就不是同性恋了。


    这种情况在当时的精神分析学领域被称为“性倒错”。


    其实随着时代的发展,很容易解决这种问题,你是男儿身,但你觉得自己应该是个女孩,那行,直接一个变性手术,除了不能生孩子,其他的跟女孩没什么区别。


    但这在当时确实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就这样,两个孤独的人抱在了一起取暖,他们相爱了。


    不正常的爱通过不正常的方式变得正常。


    一个是男孩身女孩心,一个是女孩身男孩心。


    他们是这个世界对方的唯一。


    “别动,先生,请问您不好好守在餐厅,在这里干什么?”夏洛克说道。


    正在搬运尸体的人正是餐馆的老板,他被手电筒闪的有些晃眼睛。


    “夏洛克先生?好像出门倒垃圾不犯法吧。”餐厅老板点了跟烟,淡定的说道。


    “是吗?这里有10条枪指着你,你不建议让我看看袋子里面装的是什么吧?”夏洛克说道。


    “随便你咯。”


    一名警员上去打开裹尸袋,里面果然是一具被割了脸皮的女性尸体,这就是他说的“垃圾”。


    “先生,事到如今,你还有什么好说的。”夏洛克问道。


    “厉害,不愧是最出名的侦探,比尔警官,我知道你现在很想让我下地狱,不过能给我几分钟让我们聊聊吗?我想知道夏洛克先生是怎么找到我的。”


    比尔点了点头,其实他心里也很好奇。


    “这没什么,首先从温妮莎小姐报警说起,比尔警官推测你当时就在附近看着,我只不过从这个前提出发而已。”


    “温妮莎和林肯的家就在这附近,所以我在想,凶手的家是不是也在这个范围?总不能为了杀了人跑到隔壁城市去发疯吧?”


    “这样就大大缩小了侦查范围,第一具尸体发现的地方是在北区的垃圾站,第二具尸体发现的地方是在南城的公园。”


    “但是第三具尸体,是在餐厅附近8公里的大街上被发现,第4具尸体是在这附近10公里左右的地方被发现。”


    “这就更加肯定了前面的说法,因为凶手在抛尸的时候,第一次大多会在远离附近家的地方。”


    “第四名死者,莎洛姆·戴维,生前曾遭受过非人的虐待,那么说明她和凶手是认识的,可通过我们调查发现,她并没有得罪过什么仇人。”


    “可你还是找到我了先生。”餐厅老板说道。


    “那条线索断了,第5具尸体,那个强奸犯,被你抛尸扔在了水里。”


    “这一次,你一改往日的风格,并没有大摇大摆的扔在一个显眼的地方,所以我在想,这或许并不是你想杀掉的目标,只不过看不顺眼随便杀掉扔一旁的呢?”


    “这些地点连起来,不断的缩小范围,最终我锁定了你,温妮莎小姐等待餐厅的老板。”


    “可是我依然没有证据表明这一切是你做的,不过没有关系,我知道你的习惯,一杀杀一对,所以你手里一定还有另外一具女性尸体。”


    “我们跟踪你的车,就是等待着你抛尸的那一刻,我猜你的车上还有一瓶血,你需要用它在一会画一幅血色玫瑰,哦,对了,凶手先生,你的画技还挺不错的。”夏洛克说道。


    餐厅老板鼓起了掌,说道:“厉害厉害,夏洛克先生果然名不虚传,如果你在十年前出现,或许今天的这一切都不会发生。”


    “夏洛克先生,我想我留下的谜题你也解开了吧?”


    “这只不过是一种很简单的解密游戏罢了。”夏洛克说道。


    “嘿先生,你知道吗,当我看见你在现场遗留物品的时候,我就在想,这家伙要么是一个强迫症患者,要么就是一种特殊的仪式。”


    “说起仪式,我第一时间就想到了塔罗牌。”


    “早在十四世纪,欧洲各国的贵族已经有人玩塔罗牌,其间罗马教廷对塔罗牌加以禁止,将其定性为魔鬼的图册、异教徒的物品。”


    “尸体上一共出现了4种遗留物,分别是火柴,铁钉,大头针和硬币。”


    “而塔罗牌常见的版本为78张,分为大阿尔卡纳和小阿尔卡纳。”


    “大阿尔卡纳牌有22张,分别是愚者、倒吊人、正义、月亮等等。”


    “小阿尔卡纳有4种花色,分别是权杖、星币、圣杯和宝剑。”


    “宝剑代表骑士和贵族阶级;权杖代表农民阶层;银币代表商人和财富;圣杯代表圣者的诚拜。正是体现了中世纪的四个阶层,他们各自又以皇、皇后、骑士、男仆和1到10的14张牌构成,每一张牌都有自己不同的意义。”


    “我想大头针可能是钉子的延伸含义,同样意味着利剑;火柴是权杖;硬币是星币,代表财富;这里只有圣杯没有出现,它可能是说,杀手就是那个有仪式感的人。”


    “每一张塔罗牌都有正置和倒置两种解释,这就是为什么尸体上钉子扎的位置不同的解释。”


    “第一名被害者左臂上有5个钉子,意思就是倒置剑5,无谋的勇气。”


    “第二名被害者右臂上有两颗钉子,倒置剑2,友情和爱情判断错误。”


    “第三名被害者胸口放着两枚硬币,星币2,为财富出卖友情的小偷。”


    “第四名被害者兜里放着4根火柴,倒置权杖,皇,温妮莎的未婚夫,寓意着爱情即将分离。”


    “第五名被害者胸口卡住了一根大头针,利剑1,无谋的勇气。”


    (ps:此处为作者瞎编,具体什么含义没有研究过)


    “先生,我说的可有错误?”夏洛克问道。


    “完全正确。”餐厅老板说道。


    “我能问一下你为什么要杀害,哈维·詹理斯吗?”夏洛克追问道。


    “你说他呀,那个黑鬼。”


    餐厅老板淡定的点了根烟,仿佛陷入了回忆,继续说道:“我叫莱尔·勃特勒,十年前我的女朋友被这个混蛋强奸,可他贿赂了当时的法官,最后因证据不足被无罪释放。”


    “至于第二个,黛芙妮·伯纳尔那个臭婊子?她是我女朋友的母亲,收了哈维·詹理斯的钱,不惜劝导我女朋友放弃起诉。”


    “第三个林肯•本杰明,他是当年那个法官的傻儿子,本来想去杀他爹的,结果得知在3年前因车祸去世了,呵呵,真是罪有应得,不过父债子偿,只能用他儿子的鲜血祭奠我女朋友的在天之灵咯。”


    “第四个莎洛姆·戴维,她是我们当年的校霸,知道我女友被强奸以后没少嘲讽,最后导致她忍受不了压力,跳楼自杀了,嘿警官,你知道吗?当时她就倒在血泊之中,一片血肉模糊呢。”


    “第5个,那个强奸犯?emmm叫什么我还真不知道,我也不想知道,看不顺眼随手杀了而已。”


    至此,血色玫瑰案真凶,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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